为做好2025年手机及3C产品以旧换新工作,现制定《抚顺市2025年手机及3C产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 电子邮箱:fsyjhx@163.com
2. 通信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振兴大厦,邮编113000,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3. 电话反馈:57500709
反馈意见截止时间:2025年1月19日
附件:抚顺市2025年手机及3C产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初稿
抚顺市商务局
2025年1月17日
抚顺市2025年手机及3C产品
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5年手机及3C产品以旧换新工作,确保按照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要求1月20日启动以旧换新工作,现制定《抚顺市2025年手机及3C产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本方案为方案初稿,待国家、省有关政策下发后,进一步调整完善。
一、活动简介
拟在全市范围内对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购新补贴。
(一)个人消费者购买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可享受购新补贴。
(二)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
(三)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在购买活动范围内的商品 时,按照实际销售价格在支付环节享受直接立减补贴。补贴 资金暂由销售企业垫付。销售企业按要求完成相关票证申报 且经审核无误的,按照相关流程将补贴款发放给垫付企业。
(四)消费者在购买补贴商品后退货的,销售企业应按 照消费者立减后的实付金额以“原路返回”的方式进行退款; 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参与商户及时将与 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国库。
(五)活动实行资金总量控制,资金使用完毕即止,最晚年底前结束。
二、参与活动企业遴选要求
2024年12月31日前在抚顺市注册并实际经营(除商业银行、金融机构、通讯公司、邮政集团、中国烟草总公司、国家电网等国家垂直管理单位的省、地及分支机构外),拥有1家以上门店,为我市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属批发、零售行业,并具备手机及3C产品以旧换新补贴发放核销条件的经营主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参与活动。
1. 年主营业务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具备一定的销售能力和销售网络。能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具备与本次服务机构对接的能力,具备完成本通知中规定的销售企业 “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的能力。
2. 能提供手机品牌厂商、品牌终端公司、品牌分销商(即国包公司)或辽宁省级经销商(即省包公司)提供的经销商授权。授权未到期,但实际经营主体变更的,在经营地点不变的前提下,应同时提供委托经营证明,且不予备案其他未授权门店。同一法人不同公司仅需提供一份授权。由国包、省包公司授权的,应同时提供国包、省包公司权益证明,并于2个月内补充厂商或品牌终端公司授权。
3. 2024年销售额不足500万元的同一法人或经营有实际关联的企业中,仅允许一家企业备案。销售额均达到500万元以上,方可同时备案。
4. 严格履行核销程序,提供真实准确的核销材料,包括从厂商或辽宁省包公司获取的进项发票、SN码、销售发票、激活凭证(即4码合一照片,4码包括机身串码、包装盒串码、百度时间、销售小票)要对应。进项发票应在审计周期结束前统一提供,数量不应少于实际核销数量。同一法人、不同公司的进项发票可共用,
5. 严格履行手机及3C产品激活要求,确保参与活动的产品100%激活,主动杜绝任何形式的骗补、套补等行为,不卖假货,不以次充好,不虚标价格,不接受预存和充值,不虚假交易,不大量囤货等。
6. 具备8个月以上补贴垫资能力,同时具备7个工作日内退回补贴资金能力。
7. 支持本次服务机构提供支付解决方案,满足消费者便利支付需求,在支付环节向消费者明确提示获取政府补贴金额。
8.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三、参与活动企业工作任务
1.做好参加活动商品的报备工作。参与活动的门店应在显著位置悬挂标注编号的“抚顺市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门店”牌板;同时张贴至少2张全国以旧换新标识海报;参加活动的商品在卖场展示时,应明确标注“抚顺市以旧换新补贴商品”、“享受政府补贴”等相关含义的字样。
2.要主动与本次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平台对接,按要 求布设或升级改造相关收单机具。活动中所有销售产品要使 用符合要求的收单机具收单,按照包含政府补贴在内的实际 销售价格开具全额发票。发票中销售货物的名称要规范,要 明确商品的品牌、品类、规格型号、享受的政府补贴金额等内容。
3.要建立销售台账,主动接受监督核查。台账要详细记 录活动中销售的每台产品的品类、品牌、发票号、规格型号、SN码、销售价格、支付路径、支付金额、补贴金额等情况信息。活动中所有销售的产品要留存凭证备查。
4.于活动开始的次月起,每月1日上报上月退货数据。补贴资金已发放的,应于7个工作日内退还制定账户。
5.要做好补贴活动政策宣传。及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 询和投诉。
四、参与活动企业工作要求
1.参与活动企业对在活动参与过程中获取的政府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对活动中获取的消费者信息负有保密责 任。
2.参加活动商品的报备要严谨准确。对因活动商品报备不准确造成的补贴资金损失,由当事企业承担并追究责任;造成消费者损失的,由当事企业承担并追究责任;
3.积极配合政府相关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票证、台账和相关信息数据。自觉接受相关检查和审计。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及时主动纳入我市批发零售业统计。
4.要主动识别和防范骗补、套补等风险隐患和行为。在 过往消费券发放中发生过骗补、套补等问题的门店不可申请 参加活动。
5.消费者在消费后退货的,线下销售企业应按照消费者 立减后实付金额以原路返回方式进行退款。未向补贴活动平 台申请并取得同意,严禁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退款。
6.参与活动企业在活动过程中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 务、违反工作要求、不配合相关工作,或因自身原因造成活 动出现重大问题的,市商务局有权终止企业的活动参与资 格,责令赔偿相关损失,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参与活动企业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企业、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商务局分别留存。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封面和销售企业申请表、参加活动商品报备表加盖公章,材料整体盖骑缝章。全套盖章纸质申报材料须扫描PDF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一)抚顺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销售企业申请表 (见附件1)。
(二)销售企业参加活动门店申报表(见附件2)。
(三)参加活动商品报备表(见附件3)。
(四)企业介绍。
(五)营业执照。
(六)授权证明。证明应明确授权企业全称、被授权企业全称、授权品牌、授权权益、授权期限等。
(七)企业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可为零。在2024年12月31日前以整合门店为目的新注册独立法人单位的,可提供3家以上门店销售记录。
(八)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 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
(九)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业务、能力、经验的介绍和证明材料。
(十)企业参与活动工作方案,包括自身促销举措、以旧换新措施等。
(十一)企业风险管控方案,包括对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管控措施等。
六、参与活动企业申报流程
(一)申报企业应按要求向注册地所在县区商务主管部 门提交并送达申报材料。(纸质版及扫描电子版均需提供)
(二)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资料进行审核, 研究确定辖区参加活动的销售企业,在前期工作开展的基础 上将参与企业推荐至市商务局。(推荐函需加盖公章)
(三)市商务局汇总确认销售企业,将名单向社会公示。 销售企业资格有效期与活动政策实施期一致,品牌授权不足一年的,授权期满即止。
(四)市商务局对活动参与企业和参加活动商品实施动 态管理。市商务局联合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活动平台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活动参与企业和参加活动商品的调整和补录工作。
七、其他说明
(一)仅提供省包公司授权,且未在2个月内补充厂商或品牌终端公司授权的,取消活动参与资格,且补贴资金由企业自行承担。补贴已发放的,应在取消授权后7个工作内退回指定账户。
(二)备案企业应担负指导、监督所辖门店职责,全部门店开具发票名头应与备案公司名称一致。门店违规,连带取消所属备案企业参与活动资格,且违规门店的全部补贴资金由企业自行承担。补贴已发放的,应在违规行为认定后7个工作内退回指定账户。
抚顺市商务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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