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申请及本市商务主管部门初审,依据《省服务业委关于做好我省成品油市场行政审批事项的指导意见》(辽服发2014年第32号)、《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SB/T 10390—2004)以及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拟变更或办理下列加油站经营批准证书的有关项目,现予以公示:
1、清原满族自治县国财加油站,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湾甸子镇大那路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国才,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F4005。
企业法人变更为:杜金芳。
本公告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拟审批同意事项如有不同意见,请在五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4-57500705
通信地址:抚顺市商务局 邮政编码:113000
抚顺市商务局
2025年8月8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