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在汽车置换(省补)审核过程中,我市有9份申请已上传信息不符合政策要求,不能享受抚顺市2025年汽车置换补贴。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申请人如有其他可替换要件可符合相关要求,请于12月12日前将正确材料通过“辽事通”平台上传,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格,无法获得补贴,特此公开提示。如需咨询请拨打024-57500709。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尾号 | 不符合原因 |
1 | 张丽丽 | 1940 | 新车发票开具时间应该是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上传的新车发票不符合本次补贴要求。 |
2 | 杜荣华 | 0013 | 新车不符合条件【按照暂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 营运车辆非消费品 故不予通过】 |
3 | 孙凯 | 0611 | 消费者购买新车为出租车 暂不参与补贴活动 如有非营运车辆 可重新提交申请。 |
4 | 臧威 | 0329 | 消费者购买新车为出租车 暂不参与补贴活动 如有非营运车辆 可重新提交申请。 |
5 | 孙轩鹏 | 411X | 消费者购买新车为出租车 暂不参与补贴活动 如有非营运车辆 可重新提交申请。 |
6 | 袁明翰 | 3714 | 消费者购买新车为出租车 暂不参与补贴活动 如有非营运车辆 可重新提交申请。 |
7 | 苗国兴 | 241X | 旧车的车辆类型不符合补贴要求。必须是乘用车。 |
8 | 焦锐 | 005X | 消费者购买新车为出租车 暂不参与补贴活动 如有非营运车辆 可重新提交申请。 |
9 | 丛绍山 | 5377 | 旧车必须是2025年1月8日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旧乘用车。目前上报的汽车,不是属于2025年1月8日之前的。 |
抚顺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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