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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县域商业项目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01-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抚顺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辽商批发函〔2024〕171号)文件,我市2025年共有5个项目通过相关县区部门会议讨论及遴选,并于2025年11月通过第三方审计进行实地验收,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建设情况

1. 新宾县永陵镇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项目:抚顺沐汐商贸有限公司规划建设农产品集配中心,含各类道地药材分拣、烘干、冷藏、冷冻、保鲜、切割及辅助销售板块。购置设备20余套,包括冷库建造设备、冷藏冷冻设备、破碎机、超微粉碎设备、烘干设备等。项目建成后,通过集中采集、加工和配送,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为当地道地药材产业创造更多经济价值。同时,有助于促进当地道地药材产业的规范化、规模化发展,为种植户提供稳定的销售渠道和增收途径。创造就业岗位60余个,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 新宾县誉诚中药材产地集配中心项目:抚顺誉诚商贸有限公司建设中药材集配中心,含中药材收购、加工及仓储厂房、2000立方米的冷冻库、100平方米的办公区域和300平方米的员工生活区域。购置分拣设备、初加工设备、质检设备、烘干设备、仓储冷藏设备等,处理各类道地药材分拣、烘干、冷藏、冷冻、保鲜、切割及辅助销售。项目建成后,通过集中采集、加工和配送,降低成本,提高效率,预计每年可处理道地药材原料500吨,为当地道地药材产业创造更多经济价值。同时,有助于促进当地道地药材产业的规范化、规模化发展,为种植户提供稳定的销售渠道和增收途径。

3. 马圈子乡马圈子村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项目:抚顺云通商贸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内容分为分拣、初加工、预冷、烘干、质检、冷藏、仓储、溯源、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建成后,对当地农业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引导农民按照市场需求调整生产、种植结构,有目的、有针对性地生产,逐步形成区域化、产业化、形成更大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基础,从而持续、长远地增加农民收入。

4. 上马镇台沟村商业休闲网点项目:辽宁山语树旅游文化有限公司打造地方特色餐饮、高品质露营、亲子娱乐新体验。建设仓储物流体系、安装监控设施设备覆盖整个生态广场,保障游客安全和商业运营安全。项目建成后,打造抚顺市文旅新地标,吸引省内外游客,融入“沈阳、抚顺、本溪、铁岭、辽阳一小时休闲圈”,提升区域旅游知名度。通过商业配套服务,增加当地居民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推动城乡协调发展。通过餐饮服务、娱乐项目收费、农产品销售、文创产品销售等渠道实现经营收入。促进周边住宿、交通、零售等产业发展,形成旅游经济产业链,带动区域经济增长。

5. 清原快递物流共同配送中心项目:清原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购买配送中心自动分拣线。项目建成后,完全实现三家参建企业快递件的自动分拣。

二、项目验收情况

经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并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实地验收,新宾县永陵镇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项目符合支持环节金额4831570元,可依据文件给予不高于50%补贴即2347176.71元。新宾县誉诚中药材产地集配中心项目符合支持环节金额4716754元,可依据文件给予不高于50%补贴即2291399.09元。马圈子乡马圈子村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项目符合支持环节金额2810498.95元,可依据文件给予不高于50%补贴即1365281.23元。上马镇台沟村商业休闲网点项目符合支持环节金额1083300元,可依据文件给予不高于50%补贴即526243元。清原快递物流共同配送中心项目符合支持环节金额2643857.75元,可依据文件给予不高于50%补贴即1284386.09元。

三、资金分配情况

按照《辽宁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辽商批发函〔2024〕171号)文件,“支持额度和比例按照<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2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辽商批发函〔2022〕171号)执行,单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符合支持环节实际投入金额的50%,上限不超过500万元,上一年度资金未使用完毕的市可参照执行”的要求,根据2025年度可使用资金总额,全部已验收符合资金拨付条件的项目,统一按照48.58%比例拨付资金。后若有相关审计问题以最新审计结果为准。

 

 

 抚顺市商务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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