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2026年抚顺市第一批汽车消费补贴发放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03-0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响应省促消费工作协调小组2026购在中国·乐在辽宁”活动号召,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营造消费氛围发放2026年抚顺市第一批汽车消费补贴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4月12日

二、活动范围

参加本次消费补贴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此次补贴不得与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叠加(包括置换及报废补贴)。

三、活动方式

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通过邮储银行抚顺分行指定网点统一申报汽车消费补贴,补贴金额总计200万元

四、活动内容

本次汽车消费补贴,自2026年313起,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在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置非营运七座及以下家庭乘用新车(含新能源车,不含皮卡类),可申领抚顺市汽车消费补贴。采用购买新车登记,开具发票审核通过,符合条件即可领取补贴的形式,先到先得汽车消费补贴发放额度为200万元,补贴金额用完,活动即止。补贴发放金额分别为4000元、5000元、6000元,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每档基础上加1000元。活动期间每人限申请1次,消费者在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置非营运七座以下家庭乘用新车(含新能源车,不含皮卡类),均可申领本次汽车消费补贴

购买新车发票金额10万元以下,可领取4000元汽车消费补贴;购买新车发票金额10万元及以上20万元以下,可领取5000元汽车消费补贴;购买新车发票金额20万元及以上,可领取6000元汽车消费补贴。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在每档基础上加1000元。

五、参与具体要求

1.个人消费者的购车合同、定车收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行驶证为同一用户,购车合同、订车收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均为同一企业开具,仅限用户本人申请。

2.消费者须在2026年3132026年4月12日期间持购车人身份证、购车合同、订车收据进行登记。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行驶证日期2026年313日—2026年430日期间。

3.活动期间同一用户仅限申领一次。

4.此次补贴不得与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叠加(包括置换及报废补贴)。

六、汽车消费补贴申领流程

1.登记并提交购车凭证

2026年3132026年4月12日期间,在我市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非营运七座以下家庭乘用新车(含新能源车,不含皮卡类)的个人消费者,每天10:00时16:00时(不含周六日及节假日),到邮储银行抚顺分行指定网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抚顺市东七路支行,天虹手机广场西侧),填报购车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购车金额、银行卡号,同时提交购车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购车合同原件及1份复印件定车收据原件及1份复印件,原件经审验后退回。本次活动的汽车消费补贴,按车主提交补贴材料的时间顺序,先到先得,补贴金额用完活动即止,同一用户仅限申领一次补贴。

2.核验及发放补助

上述已登记购车人于2026年3月13日—2026年4月30日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及1份复印件、新车行驶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原件经审验后退回),报送到登记的邮储银行抚顺分行网点,经审核通过(审核时间: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30日于审核截止后的30个工作日内邮储银行抚顺分行将购消费发放到购车者活动登记时填报的本人银行卡内,具体时间以到款通知为准。逾期未报送者视为放弃此次汽车消费补贴。

七、其他说明

1.补贴申领者退车,需先行退还汽车消费补贴。

2.补贴申领者对填报及提交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证明材料造假、填报虚假信息等行为,将追究申领者法律责任。

3.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抚顺市商务局所有。

4.以本方案为准开展2026年第一批汽车消费补贴活动。

八、对参与商家的要求

1.符合条件的商家申请参加活动时,需做出诚信承诺。包括保证商品质量、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行为、制定优惠让利活动方案等,如消费者及活动商家出现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上传虚假证件、发票,虚假交易等),将列入失信名单,取消活动参与资格,退回政府补贴。

2.参加活动商家必须在活动期间开展本企业(店)的优惠让利活动,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有参加活动商品价格不高于正常经营的水平。

3.所有参加活动的商家需向抚顺市商务局报名申请,并审核通过。报名申请时需提交本店优惠活动方案。

4.所有消费行为须遵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做好部署安排。

九、对各部门工作要求

市商务局:牵头负责消费补贴发放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管,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做好与商家和各部门的协调沟通推进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宣传发放消费补贴活动,做好本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扩大宣传效应,提高群众知晓率。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市本级消费补贴发放资金保障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活动期间哄抬物价、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工作。

市公证处:负责监督消费补贴发放全过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邮储银行抚顺分行:负责消费补贴发放的相关人员、技术支撑、安全保障,组织内部员工的专题培训、消费者导引、宣传推广、客服响应等。负责活动须知问答、申领使用流程、宣传物料投放等。

各县区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助推当地经济平稳回升。

十、活动组织

1.各市级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作为,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好相关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消费补贴发放活动顺利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参加活动商家要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在商家优惠的基础上正常叠加使用消费补贴,最大限度让利于消费者。

3.建立市民服务响应机制,畅通投诉应诉处理渠道,及时妥善处理市民及商家通过12345热线以及各平台反映的咨询、投诉和意见建议等问题。

4.严禁任何企业和个人利用消费补贴进行套利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将联合有关部门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参加本次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附件

参加本次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属县区

1

抚顺顺唯迪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新抚区

2

抚顺市日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新抚区

3

抚顺市新时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新抚区

4

辽宁英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新抚区

5

抚顺广恒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望花区

6

抚顺大乘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望花区

7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盈势隆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望花区

8

抚顺千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望花区

9

抚顺千乘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望花区

10

抚顺用心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望花区

11

抚顺新宇宸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望花区

12

抚顺宇宸汽车商贸有限公司

望花区

13

抚顺瑞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望花区

14

辽宁鹏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望花区

15

辽宁沈抚利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望花区

16

抚顺乾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东洲区

17

抚顺启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东洲区

18

抚顺华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东洲区

19

抚顺隆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东洲区

20

抚顺恒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顺城区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