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新抚区希呈美甲美睫工作室:
根据《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十八条市商务局拟于2025年 11月中旬对你单位经营者证照、服务项目及价格等信息公示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请提供下列材料、物品和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开展各项检查活动:
(一)材料、物品清单:营业执照、服务项目及价格表。
(二)到场配合行政检查的人员:经营单位负责人。
本次检查结果将记入“互联网+监管”平台及市商务局网站,与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共享,并通过市商务局网站进行公示。
如对检查事宜存有任何疑问,可与市商务局餐饮住宿科联系。
(联系人:孙璐 联系方式:57500707)
抚顺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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