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30日起外企在向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时,应一并在线报送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信息。非外商投资企业经并购、吸收合并等方式转变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变更登记时也一并在线报送备案信息。
以前,在中国设立外企要在营业执照签发前或者签发后30日内,在线提交备案表和相关文件。新《暂行办法》实施,意味着外企登录各地工商与市场监管部门网站的“单一窗口”,在线填写“单一表格”,就可以同时办理商务备案和工商登记手续,不用跑两个部门,也不用重复填写信息,整个过程实现“无纸化”“零见面”“零收费”。
这是继公布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在22个领域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后,中国改善营商环境的最新举措。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此前称,该举措将显著提高效率,减少企业负担。
《暂行办法》还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如果未能按期履行备案义务,或在进行备案时存在重大遗漏,商务主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人民币以下罚款。
中国商务部29日晚间发布的《关于修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已在商务部网站公布,可上网查找相关信息。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c/201707/201707026175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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