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商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决表
四、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2023年部门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2023年部门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2023年部门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2023年部门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3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3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2023年部门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2023年部门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为市商务局(市政府外办)相关商务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次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为抚顺市商务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后 抚顺市商务事务服务中心.pdf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3年收支总预算123.67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
2023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部门收入预算123.67万元,因抚顺市商务事务服务中心为2022年11月从抚顺市经济合作发展服务中心划出并独立设置的事业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据。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抚顺市商务事务服务中心为2022年11月从抚顺市经济合作发展服务中心划出并独立设置的事业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据。
二、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3.67万元,收入预算按来源分为财政拨款收入。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3.67万元。按功能支出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万元;按经济支出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9.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3.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9.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86万元。
人员经费109.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在职个人取暖费)、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13.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四、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我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3年我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无项目支出预算,整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无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中没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事项和相关收入/支出,相应表格7为空表。
2023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事项和相关收入/支出,相应表格8为空表。
2023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支出预算相关收入/支出,相应表格9为空表。
2023年预算中没有债务支出事项和相关收入/支出,相应表格13为空表。
2023年预算中没有政府采购预算事项和相关收入/支出,相应表格14为空表。
2023年预算中没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事项和相关收入/支出,相应表格15为空表。
2023年预算中没有项目预算事项和相关收入/支出,相应表格17为空表。
2023年预算中没有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事项和相关收入/支出,相应表格18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和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务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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