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孙绍国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招商引资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8月,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市商务局起草了《抚顺市招商引资社会中介人奖励办法》和《抚顺市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两个草案。 2020年初,按照市长办公会议要求,由各县区作为主体,自行制定出台本区域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办法,市政府将对各县区奖励招商引资项目资金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奖补。市商务局在调研和征求县区意见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对各县区招商引资实施奖补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将于近期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执行。
截止到2月底,抚顺县、新宾县、新抚区、东洲区的奖励办法已通过县区政府常务会议,近期将印发执行;清原县、望花区、顺城区和抚顺经济开发区奖励办法,正在等待县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其中,清原县、新抚区、望花区、东洲区都分别制定了招商引资中介人和行政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奖励两个办法。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是招商引资政策的重要内容,我市各级政府都高度重视,制定奖补办法和具体的实施意见,旨在吸引社会各界广大企业家来抚投资兴业,为抚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感谢你们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单位:抚顺市商务局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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