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关于市政府对抚顺县开发区建设提供支持的建议》(57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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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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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阳代表:
您在抚顺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关于市政府对抚顺县开发区建设提供支持的建议”收悉。收到“建议”后,市商务局领导高度重视,并对答复“建议”提出了具体的要求。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市政府对抚顺县开发区建设提供支持的四点工作建议”,按市直部门职责分工,我局于2021年春节前分别给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发去协办函。经与三部门沟通并得到回复后,现就您提出的四点建议整理归纳答复如下。
一、2020年9月,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创新全市各级各类开发区体制机制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抚委发〔2020〕13号)。此文件将作为指导我市开发区(园区)未来几年工作的重要依据,其中对抚顺县设立产业园区及申报设立省级经济开发区做出了规划和要求。按全市开发区(园区)发展建设总体规划,市商务局将继续督促并指导抚顺县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设立产业园区相关必要程序以得到市政府正式批复。待抚顺县产业园区设立以后,市商务局将继续指导和督促其对标省级经济开发区要求,不断完善园区建设、扩大招商引资力度,并适时向省政府申报设立省级经济开发区,争取在2022年底之前设立抚顺县经济开发区。
二、在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时,市自然资源局将结合省政府分配的我市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充分考虑抚顺县开发区发展和用地需求,保障抚顺县开发区建设空间。
三、对建议市政府在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方面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方面,市发改委做出以下答复。
(一)在已有投资上持续发力。2021年,市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在2020年的基础上,加大对上争取工作。根据之前掌握的上级资金支持方向,重点围绕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三个方面开展资金和政策争取工作。目前,市发改委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将抚顺县产业园区4个基础设施项目申报到国家,项目总投资9.2亿元,申请2021年专项债券资金5.9亿元。
(二)在项目谋划上取得优势。国家、省下达申报项目通知时,留给市、县策划包装项目的时间较短,项目单位应有提前谋划项目的意识,在了解国家政策和投向的情况下,提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做到项目等资金。一般前期手续完善、开复工时间早的项目对上争取优势明显,下达资金额度相对较高。我市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方面还存在不足。市发展改革委将在“十四五”时期重点向我市薄弱和不足的领域加大争取力度,并会同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成立专班,深入研究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在项目谋划上取得优势。
四、按照财政管理体制“下管一级”原则,市政府只对县区政府财政体制进行制定和管理,而县区下辖的乡镇(街道)、开发区的财政体制由县区政府确定。同时,为了保持我市现行市与县区间财政体制的完整性以及公平性,市政府将结合市与县区财力情况,适时对各县区下辖的开发区制定全市统一的奖补政策。
市商务局
2021年3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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