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快政策落实,尽快扶持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发展的建议》(57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1-05-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修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政策落实,尽快扶持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目前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情况
    根据旧版《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规定,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设立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应当符合国家关于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确定各地区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数量主要考虑区域特点和汽车保有量,原则上每个地级市设置1家回收拆解企业。根据该项规定,我市目前只有一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为抚顺鹏泰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二、我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存在问题
    我市汽车保有量迅速增加,作为再生资源流通环节重要一环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也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从汽车销售情况来看,新车销售量迅速增长,虽然报废汽车数量保持高速增长,但整体汽车报废率仍较低。受正规回收企业纳税、废金属价格低价位运行、非法拆解市场干扰等多种因素影响,正规回收企业经营成本高、收购价格低,加之回收网点不足,报废车车主交售车辆的意愿不高。
    国家对报废汽车拆解行业实行的是特行管理,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购车成本不断下降,生产、销售拼装车现象不再突出,旧版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需要适应新的情况予以修改。对于地级市设置一家报废汽车企业的规定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社会飞快的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6月1日,《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联合发布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自9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此项工作深入有效开展,辽宁省商务厅特制定《关于贯彻〈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实施意见》。由辽宁省商务厅负责实施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对认定合格的回收拆解企业核发《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组建由报废机动车拆解、生态环境保护、财务等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库并实施动态调整;统一印制《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等工作。
    下一步我局要根据国务院出台的最新《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省商务厅制定的《关于贯彻〈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实施意见》依法明确责任,发挥职能优势,做好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办理的相关工作。
    市商务局受省商务厅委托,受理拆解经营场地在辖区内的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申请并上报,对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核;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的领取发放工作;负责回收拆解企业档案、信息管理;负责回收拆解企业监督管理等工作。
    我局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会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以属地化管理为原则,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辖区内回收拆解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通过商务部门、资质企业微信公众号及各类媒体积极宣传机动车报废的相关政策、业务办理流程,鼓励广大市民通过正规渠道办理报废机动车业务。
    在此,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商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并恳请您对全市商务工作继续予以帮助和指导。



                                             抚顺市商务局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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