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树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新购置车辆税收严重流失问题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由于新购置机动车挂辽A牌照门槛不高,且可享受沈阳通行优惠便利等原因,到沈阳购车挂辽A牌照的情况较多,导致税收外流。对此,我局十分关注,想方设法在出台的一些政策环节的设计上,引导鼓励消费者挂辽D牌照,尽力避免税收流失。
今年3月份举办的2024年首批汽车消费补贴活动,补贴金额总计300万元,补贴活动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抚顺市分行,面向在抚顺市城区(不含沈抚示范区抚顺片区)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七座及以下非营运新车(含新能源)的个人消费者发放。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以下、10万元及以上20万元以下、2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补贴3000元、4000元、5000元。而参与活动享受补贴的必要条件之一,是车辆必须在抚顺市登记上牌,目的就是将车辆购置税留在抚顺,避免税收流失,回补财政补贴支出,实现消费补贴政策的良性循环。本次活动计划于4月30日结束材料审核,预计补贴购买新车(不含新能源)720余辆,留住车辆购置税约800万元。今后我局将继续出台更多新政策,持续鼓励消费者购置机动车挂辽D牌照。
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市商务局
2024年4月17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