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盛烨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补贴转换购物券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已多次在我市范围内的企业,面向消费者,采用向消费者打款或者与银联合作立足云闪付核销消费券的形式,积极发放包含餐饮等品类的消费券、购车补贴,取得一定拉动消费的效果,有效刺激了我市消费。以2024年市本级财政参与的消费券(补贴)活动为例,抚顺市首批汽车消费贴金额超过290万,分为购车款10万元以下给予3000元补贴,购车款10万元以上且20万元以下给予4000元补贴,购车款20万元以上给予5000元补贴三种补贴档次,拉动汽车消费超过9300万元,参与消费者超过800人。我市与中国银联辽宁分公司,通过“云闪付”APP,于2024年在我市范围内的一些商户投放了零售、餐饮、家电三种消费券,活动中双方通过政府平台、银联分公司自有渠道及银联协调的银行等合作伙伴自有渠道进行宣传,扩大知晓度。此次活动中,零售补贴金额近66.7万元,拉动消费超过400万元;家电补贴金额近100万元,拉动消费超过1100万元;餐饮补贴金额近100万元,拉动消费超500万元;2024年第二批汽车消费消费暨以旧换新补贴金额近100万元,拉动消费超过3000万元。另外,我市各县区也积极利用本县区财政发放消费券,例如新抚区于2023年、2024年发放消费券。
我局将继续根据政策引领,争取财政大力支持,举办消费券(补贴)发放活动。并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影响,优化使用流程,让更多消费者参与到其中,让消费券(补贴)惠及更多消费者,形成更强劲的消费力量。
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商务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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